首页>交发党旗红>党风廉政建设

龙岩: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交发集团 发布时间:2016-05-20


       5月16日,龙岩市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武平县武东镇四维村党支部书记王兆京、村委会主任王灿乾等人截留低保资金问题。经查,2015年2月至12月,武平县武东镇四维村党支部书记王兆京、村委会主任王灿乾(非中共党员)、村报账员兼民政协理员王国华等人利用职便,截留应发给本村低保户的低保资金1.44万元作为村财收入。2016年3月18日,武东镇纪委给予王兆京、王国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东镇政府给予王灿乾通报批评。
    2.长汀县红山乡赤土村原村委会主任杨绵艳、原文书杨绵发虚报冒领粮食直补资金和种粮补贴问题。经查,杨绵艳在担任长汀县红山乡赤土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便,伙同原文书杨绵发采取虚增粮食种植面积、将村集体土地以家属承包为名等手段,分别套取粮食直补资金和种粮补贴1.52万元和1.67万元。2016年3月1日,红山乡纪委对杨绵艳、杨绵发予以党纪立案。
    3.连城县莒溪镇厦地村原村委会主任池开棠截留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经查,在2010年造福工程补助款发放中,时任厦地村村委会主任池开棠利用协助镇政府发放造福工程补助款的职便,将应发放给村民陈某某和池某某两户的造福工程补助款3.25万元,从中截留2.15万元占为己有。2016年3月7日,莒溪镇纪委对池开棠予以党纪立案。
    通报指出,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但从近期查处的案例看,虚报冒领、截留套取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仍然禁而未绝。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影响极为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到基层,防止“微腐败”造成“大祸害”。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对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有关职能部门,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