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公司:
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规范所属企业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按照岩纪办〔2017〕67号文件精神,结合《交发集团关于严格规范所属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通知》(龙交发〔2017〕84号)有关要求,2018年1月5日至1月9日,集团纪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企业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共检查了10家单位(交建集团、交通国投公司、公交公司、龙物公司、小洋农场、交发地产公司、市场开发公司、中龙天利、佰通公司、交发物业),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34间。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所属企业均能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大部分办公用房都在标准范围内,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办公用房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必须立即整改。
2.政策把握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着政策理解不清晰、执行标准有偏差。
3.资源利用率低。部分单位调整出来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被闲置,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二、有关要求
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所属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继续抓好办公用房整改及后续完善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单位,要继续加强监督,从根本上杜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发生;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希望各所属企业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共龙岩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正风肃纪工作,防止“节日腐败”问题发生。集团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