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欢迎您!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龙铁大厦1号楼招租信息

供稿:龙岩铁路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28点击数:3043

一、招租范围

本次竟租标的物为:人民西路262号龙铁大厦1号楼1-2层,建筑面积1264.86㎡。

二、租赁期限、底价及递增方式

1.本次竞租标的物:人民西路262号龙铁大厦1号楼1-2层,建筑面积1264.86㎡,租赁期限;5年。

2.本次竞租标的物为人民西路262号龙铁大厦1号楼1-2层,建筑面积1264.86㎡,起标底价为月租金27185元(含税价,但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和水、电及其他费用),合同期内前2年租金不变,第3年起租金较上年递增5%,第4年起租金较上年递增5%,第5年起租金较上年递增5%。装修期3个月,装修期间以1元/㎡计算装修期租金。竞租房屋报价按月租金报价,投标人应提前到标的现场勘察。

三、竞租资格

竞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四、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人民西路262号龙铁大厦1号楼1-2层,建筑面积1264.86㎡,竞租保证金为135900元人民币。

2.中标人必须干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格式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本公司缴纳约保证金(月租金三倍的属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及第一个月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退回竞租保证金(退回竞租保证金时,中标人应向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与本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

3.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相关的许可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五、税费承担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并缴纳相关费用。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

2.交易佣金由中标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及第一个月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

2.本次竞租的房屋为商业零售用途,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经营行业或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等项目,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竞租事宜请登陆

(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

上一条:龙岩百通融合集团关于申报注册发行非公开发行...返回列表下一条:关于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开招...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闽ICP备13002222号-1    技术支持:众联科技
电话:0597-2325968  传真:0597-2991106
地址:龙岩大道与金鸡路交汇处交通公路管理中心大楼 邮编: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