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做好融资计划比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承销商初评比选,现将初评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银行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相应的承销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2021年以来承销地方国有企业发行超短融经验,并提供业绩清单(含wind资讯查询结果截图)。
4.提供不少于2名注册发行、承销项目全职投行工作人员信息,投行工作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承销业务工作经验,并须保证项目主要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稳定性。
5.龙岩地区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具有参与成功注册发行超短融、短融、中票、PPN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产品的工作经验,提供其参与的成功发行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加盖公章。
(二)券商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
3.已纳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
4.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2021年以来承销地方国有企业发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产品经验,并提供业绩清单(含wind资讯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不少于2名注册发行、承销项目全职工作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承销债务融资工作的经验,并须保证项目主要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稳定性。
二、超短期融资债券主要条款
1.发行人: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AA+)
2.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4.发行方式:分期发行
5.承销方式:联席承销、余额包销
三、比选申请文件内容
1.初评比选应标函;
2.营业执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业务资质证书;
3.发行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主体、融资金额、期限、承销费率、预计发行利率、资金用途、增信措施及担保措施、具体工作时间安排、承销机构规模、团队业务能力、增值服务等);
4.项目团队介绍(附相关团队能力证明材料介绍);
5.比选初评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比选文件所有格式均由比选申请人自拟,但内容不得与本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和抵触,否则视其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请有意向参与上述超短融的承销机构,于2023年10月7日18点前将《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债券初评比选应标函》及发行方案等比选相关材料一式陆份(正本1份,副本5份),以密封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形式寄达或送达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我司以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3685950571,收件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金鸡路交通综合大楼809室。
五、初评比选方法和程序
本次初评比选评审由我司根据相关规定成立融资计划初选评审工作小组,依据评审文件,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各初评比选申请人进行入围资格审核,对入围机构相关比选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融资计划初选评审工作小组完成评分后,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选择综合得分最高前三名提交至市国资委复选。市国资委根据《市国资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属国有企业融资计划比选方案(修订稿)>的通知》(岩国资[2020]3号)的文件要求,依照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复选。复选结果报市国资委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确定最终机构。再由我司对外公告,并签订合作协议。
附件3.doc
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